根据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职成教〔2010〕7号)及《眉山天航科技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经学生处审核上报,教务处审查,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,对以下2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5年10月29日-2025年11月5日
联系电话:028-35060541(教务处)、028-35060557(纪检监委)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处或纪检监委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公示无异议后,我校将对石鹏君、蒋谭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眉山天航科技职业学校
2025年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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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名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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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姓名 |
身份证号码 |
学号 |
年级 |
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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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石鹏君 |
510923********2118 |
6704423261351 |
2023级 |
大数据技术应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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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蒋谭 |
512022********5994 |
6704424270250 |
2024级 |
大数据技术应用 |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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